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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及細則

數字合約

搬運服務條款: 

  1. 本公司設有合約條款細則,顧客必須閱讀及遵守條款細則約束,以免日後任何遺漏而引起不必要的爭拗。

  2. 本公司設有搬運最底收費為 $500。

  3. 本公司假日休息,不設搬運服務。顧客若需假日搬運將另收假日費用。

  4. 顧客需更改或取消搬運日,必須於辧公時間內提前3天通知本公司(通知期不足本公司將會收該單運費的一半金額作行政手續費用)。

  5. 本公司會於搬運前1天聯絡顧客核對搬運資料無誤,若本公司無法成功聯絡顧客,本公司有權順延顧客之預約並重新安排另日服務,一切損失由顧客承擔。

  6. 顧客搬運清單以外物品,須另加收費。若需更改搬運物品資料最少於搬運前1日通知本公司,若不足通知期,搬運當天無論搬運物品減少與否,搬運費用只加不減。

  7. 雜物標準25kg以內(不論紙箱 / 膠箱 / 紅白籃袋 / 行李箱), 若超出25kg 會由本司搬運職員決定是否可搬運,但該雜物將另收費用(例如: 35kg計2件雜物 收費) 。

  8. 搬運費不包括雜費: 拆卸 / 組裝 / 停車塲 / 隧道費 / 超過3級後樓梯 / 超過30米後推路 / 平台 / 炒牌 / 路費 / 等候 / 離島費 等,產生之費用會實報實鎖向顧客收取。

  9. 本公司拆卸及組裝只提供一般簡單裝拆服務 ( 不包括 : 水 / 電 / 煤氣 / 冷氣 / 鑽牆 的任何安裝 )。

  10. 裝拆傢俬憑本公司經驗判斷裝拆風險後決定可否進行裝拆,若判斷不能裝拆,本公司將會扣除己收取該件傢俬的裝拆費(只適有未搬運及裝拆之傢俬),以外的不作任何額外賠償,一切損失由顧客承擔。

  11. 顧客應自行包裝處理雜物入箱,若需本公司代為處埋將另收服務費用,及必須要預約搬運前通知本公司安排。

  12. 顧客提供搬運資料同實際情況有誤,所有搬運費都會因應實際情況而調整。

  13. 顧客搬運傢俱需要吊運,必須事先通知本司才安排吊車及將在單上列明該收費, 顧客同意後本公司方可提供此服務。如搬運當日才通知, 本公司未必能及時提供此服務,一切損失由顧客承擔。

  14. 本公司搬運職員會於到達搬運地址前30分鐘預先聯絡顧客。顧客需預先在搬運地址等候搬運職員到達,若搬運職員等待多於15分鐘以上,將另收等候費用。

  15. 本公司將按照正常搬運標準時間提供搬運服務,但這些標淮時間不屬於承諾及不構成協議部份。顧客需要預留足夠搬運 / 裝拆及等候的時間給本公司提供服務。

  16. 搬運當日如改掛 "暴雨 / 8號以下風球" 的警告,將由本公司決定是否 "延遲 或 改期" 等安排,若改掛 "8號風球" 的警告,本公司即時 "停止" 一切服務。 本公司會另行通知顧客一切安排。

  17. 本公司不會替顧客在搬運前或搬運後檢查任何物品及傢俬是否損壞遺漏,顧客要自行檢查,尤其是二手物品及傢俬,本公司不作任何額外賠償,一切損失由顧客承擔。

  18. 顧戶若有任何疑問應即時提出,離開收貨地址前必須先自行點算搬運物品的數量,並查看是否有遺漏,若有遺漏或破損應立即通知本公司商討。搬運職員一旦離開本公司不接受任何追討。搬運及裝拆時都會有一定的風險,顧客須要承擔損失或損害風險。

  19. 抵達收貨地點後,本公司搬運職員會依照顧客所指定的位置擺放傢俱。

  20. 搬運當日應準備足夠的現金並即場清繳未付費用(包括產生雜費及搬運費用),暫不接受其他繳款方式。若搬運當日顧客未即清繳未付費用,本公司有權即時把搬運物品搬離或棄置等權利,另外將重法律途經向顧客追討本公司一切損失及賠償。

  21. 本公司不會對任何搬運上的延誤而導致的任何損失或損害承擔責任,顧客須要承擔任何損失或損害風險。

存倉服務條款: 

  1. 顧客需要存倉服務 , 本公司設有發票合約條款細則,顧客必須閱讀及遵守條款細則約束,必須簽署作實,該物品必須保存所有清單及單據(一式兩份),以免日後任何遺漏而引起不必要的爭拗。

  2. 顧客選用存倉服務,必須存倉費連同入倉/出倉之運輸費用一併繳付 (運輸費用不包括雜費)。

  3. 本公司不會對任何物品存倉及搬運而導致的任何損失或損害承擔責任,顧客須要承擔任何損失或損害風險。

  4. 本公司假日休息,不設搬運服務。顧客如選擇假日搬運需另收假日費用 或 選擇期日後搬運另需要補回租金。

  5. 出倉物品顧客必須在搬運職員離開前,核對清楚清單內物品及數量確實無誤,及必須簽收作實,以免日後任何遺漏而引起不必要的爭拗。

  6. 顧客需續存倉服務,必準時繳交存倉服務費用。若顧客已繳付該費用,必需提供入數資料本公司核對確認為準。

  7. 顧客存倉服務費用,必須於到期前5日繳付費用。

  8. 逾期5日,顧客還未繳付欠款, 本司將會收取逾期行政費用$100。

  9. 逾期30日, 顧客還未清還該存倉服務之欠款費用, 本公司當作顧客自動放棄存倉物品之擁有權利, 本公司擁有最終如何處置該物品之權利 (包括將該物品棄置等), 另顧客存倉服務前已繳交的出倉費用將不會發還, 顧客不能追討任何賠償, 一切損失由顧客承擔。

文件標誌

如有任何爭議,翔亨搬運公司對於本文所載的條款及細則享有最終解釋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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